台灣司法的黑暗
2003年,陳昆明用磚頭砸死8、9歲的劉姓姊妹,事發工寮到處是噴濺血跡,慘不忍睹,但法官考量他有精神疾患,又有教化可能,輕判12年,特赦後6年出獄。 出獄隔年,陳又登報紙廣告徵檳榔西施,再用球棒砸死前來應徵的年輕媽媽,一二審法官皆判死刑,更一審法官又考量他有精神疾患,又再一次有教化可能,改判無期徒刑。 2008 年,徐志皓誘騙國中生均均到家,隨後重擊頭部綑綁封口,侵害均均,均均腿部沾滿血、瘋狂慘叫,徐掐脖至均均臉色發紫,無法動彈,後來均均被抬到浴室,凶手見她還有呼吸,割喉九公分深放血,用蓮蓬頭不停沖刷,最終出血性休克身亡。 徐志皓一二審都判死,但最高法院指出前幾次審理都沒有考量「有無矯正」及「歸復社會」的可能就判極刑,撤銷原判,發回更審,最終改判無期徒刑定讞。 2018 年,陳伯謙性侵高姓女老師後將她勒斃、分屍,棄屍陽明山,另將胸部與陰部做成標本收藏,在看守所裡,陳伯謙說自己可以寫書賺錢,藉姦殺分屍事件牟利。 台北地院判死刑,但高院認定陳符合自首條件,有教化可能,又改判無期。 2020年,長榮大學女學生在回家路上,被梁育誌綁架,拖到草皮準備侵犯,女大生逃脫,報警但警方不處理,梁第二次先準備好繩子,在省電費不開燈的黑暗路段,再一次綁架馬來西亞女大生上車,侵犯後殺害棄屍山區。 一二審地院都判死刑,但後來最高法院認為,對於梁「是否有殺人犯意」、「是否無教化可能性」的調查不詳盡,撤銷二審判決,發回更審,目前(2025.12.24)案子還沒了結。 2023年新北國三生割頸命案,行凶者與教唆者二審各判12年、11年,但兩人毫無悔意,還恐嚇秘密證人「等我出去你就知道」,在審理過程中,有位法官還送出了金句:「能否有機會讓凶嫌來孝順你們?」